2004年9月1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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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放宽标准 困难群体受益多多
本报记者 仇健 通讯员 吴颖

  本报讯今后,发生医疗事故纠纷,老百姓也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了。昨天,记者从省司法厅召开的《法律援助条例》实施一周年新闻发布会上得知,我省适当地扩大了法律援助的范围。
  三项赔偿事项纳入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条例》对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有6项规定,而我省由于经济发展状况较好,在此基础上适当地扩大了法律援助的范围,今后,对涉及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赔偿和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事项,也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援助。
    此外,对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的界定,按照我省的规定执行,但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等导致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也可以认定为经济困难。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法律援助事业的实际情况,适当放宽经济困难认定标准,使更多的困难群众也得到法律援助。
  六成法援奉献给外来务工者
    我省常住人口有6000万,其中外来务工人员占到1000万,如何保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成了全省法律援助工作的重点之一。去年以来,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办理诉讼类法律援助案件12417件,平均60%是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援助,宁波鄞州区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律援助案件更是占到了92.5%。为了更好地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有的县市还专门为外来务工人员开辟了“绿色通道”,先给予援助,后递交经济困难证明。
  十万“法律援助卡”发向全省
    为了让更多经济困难的公民能得到法律援助,省法律援助中心首批印制了10万份“法律援助卡”,由各市、县、区法律援助中心发放到低保线以下的困难群众手中。持卡人在申请法律援助时,不需要提供经济困难的证明,可以享受优先接待、优先受理申请、优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对于老弱病残或行动不便的持卡者,通过电话预约,法律援助机构还可以直接派律师上门提供法律援助。